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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抚慰金6万元、小孩生育费抚养费2万元、彩礼9000元……公堂之上,30岁的贺军作为原告,向妻子开出了一系列的“离婚价码”,由此开始了一轮轮的口舌之战。而这一切的起因是,贺军发现女儿非己所出。

  2000年,25岁的浦口人贺军与小自己2岁的王霞结下良缘。2004年2月,王霞生下女儿,取名菲菲,一家人开开心心,呵护小宝贝。今年初,贺军在王霞打工处发现一封情书,对妻子的忠贞产生怀疑,随即自行委托亲子鉴定,证实自己不是女儿的“生物学父亲”。

  当他拿着鉴定结论怒气冲冲去质问王霞,王霞却显得异常平静:“是的”,她边点头边认可。真相大白,2005年5月31日,贺军起诉到浦口区法院,除要求与王霞离婚、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外,还诉请王霞支付菲菲生育费及抚养费2万元、赔偿自己精神抚慰金6万元。

  尽管王霞承认对丈夫不忠,但她也向法官诉苦,这不幸的根源是贺军性功能障碍,自己和贺军母亲都陪同他去医院看过,只是没有效果。对此,贺军一方予以否认,称一来王霞不能出具相应的证据,二来双方的性生活达不到预期的目标,也不能成为王霞同他人生孩子的理由。对于贺军的“离婚价码”,王霞说,同意离婚,财产必须均分,其他请求都不同意。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没有成功。

  近日,法庭判决二人离婚,菲菲由王霞抚养,王霞赔偿贺军精神抚慰金20000元、给付小孩生育费用1671元、给付抚养费2000元,此外,双方的共同财产均分,债务则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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