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诚信,竭诚为您服务!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取保候审

分享到:0
  丈夫意外身亡后,在处理丈夫后事时竟然冒出了两位妻子。原配妻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与假冒她的女人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后任妻子见了他的离婚证后,放心大胆地嫁给了他。一个女人是“被离婚”,离婚应该无效;一个女人是合法登记结婚,婚姻应该有效。那么,谁才是丈夫的遗产和巨额死亡赔偿金的合法继承人呢?

  丈夫意外身亡,冒出两个“合法”妻子

  2010年3月27日,对于江苏省靖江市市民江锦绣来说,是一个令他痛心的日子。这天晚上10时左右,劳累了一天的他正准备上床休息,突然接到一个从外地打来的电话,说他的儿子江洪海出差深圳时遭遇意外,正在医院抢救。

  江洪海在无锡江阴市经商,近几年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怎么会突然遭遇意外?江锦绣来不及细想,赶乘了第二天清晨头班飞往深圳的航班,在医院重症监护室见到了气若游丝的儿子。

  医生告诉他,江洪海因为意外受伤,颅脑出血,已经做了两次手术,但还没脱离危险,即使留住了生命,可能也会成为植物人。

  就在江锦绣打听一向身体健康的儿子为何惨遭如此境遇时,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子走到他的面前,亲切地叫了一声“爸爸”。江锦绣被惊得目瞪口呆,因为他与眼前的这位女子素不相识。见此,女子告诉他,自己是江洪海的新婚妻子,名叫张银。说完,张银大哭起来,说她已经怀了江洪海的孩子,两人领取结婚证才10多天,丈夫就遭遇不测,她和腹中的孩子不知道今后该怎么办?

  张银断断续续地向江锦绣讲述了江洪海意外受伤的经过。原来她和江洪海3月26日应一家橱柜中国总代理公司的邀请,到深圳参加加盟会。3月27日晚上,江洪海回到宾馆吃晚饭时,喝了一点啤酒,去上厕所时,脚下一滑摔倒在地后就不省人事了。

  张银的诉说,让江锦绣十分诧异:因为儿子结婚10多年了,儿媳名叫殷福娣,孙女小梅也已上中学了。从来没有听说儿子与殷福娣离婚,也没听说儿子再婚,怎么突然冒出了一个新儿媳?他赶忙给殷福娣打电话,让她来深圳。

  殷福娣赶到深圳后,看着重症监护室的江洪海,她要向丈夫问个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1996年春,时年23岁的殷福娣经人介绍,嫁给了大她1岁的江洪海,那时她是靖江一家纺织厂的工人,江洪海是当地的一名出租车司机。1997年,随着女儿的出生,生活开支增大,家庭生活捉襟见肘。为了改善生活条件,2007年7月,江洪海和她协商后,辞掉出租车驾驶员一职,改行经商,来到一江之隔的无锡江阴市做起了橱柜生意。由于他肯吃苦,又敬业,加之殷福娣在背后的默默支持,省吃俭用供丈夫创业,江洪海生意很快打开了局面,他成为江阴市一家销售额较高的厨房电器商行的负责人之一。丈夫从未和她提起离婚,怎么又和别的女人登记结婚了呢?

  殷福娣想问个清楚,张银也想弄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因为她跟随江洪海做生意多年,两人经过一段时间的恋爱,在江洪海与前妻离婚,自己亲眼见到离婚证后,才到靖江市民政局与江洪海合法登记结婚。

  就在众人都想向江洪海问个明白时,2010年4月1日,尽管医生竭尽了全力,但江洪海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撒手人寰。

  法院认定“被离婚”违法,但不撤销离婚证

  处理了丈夫的后事后,殷福娣回到靖江市家中,翻找自己与江洪海的结婚证。此时,她发现自己的第一代身份证和结婚证怎么也找不到了。她又赶忙来到靖江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责问自己还没与丈夫离婚的情况下,他们为什么违法给江洪海和张银颁发结婚证?

  靖江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听后吃惊不小,立即帮她查询,这一查,让殷福娣也大吃一惊。婚姻登记处的资料显示,靖江市民政局已于2008年6月13日给江洪海和殷福娣颁发了离婚证书,两人是协议离婚的。办理人员回忆说,江洪海当天来办离婚手续时,出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及他与殷福娣的结婚证的原件都是真实的,而离婚证上的照片也是江洪海办理离婚证时,与一个自称殷福娣的女子在民政局现场拍的。殷福娣说:“离婚证上的这个女人长得确实有点像我,但并不是我,协议书上的签字也不是我的笔迹。”殷福娣随后还查到,江洪海于2010年3月16日与张银在靖江市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

  2010年4月9日,殷福娣将靖江市民政局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她与江洪海的离婚证。靖江市民政局向当地警方报了案,但考虑到当事一方的江洪海已经死亡,案件的许多细节已经无从查起,最后警方未能立案。庭审期间,经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鉴定,证实那份“协议离婚书”上的两处“殷福娣”三字均不是殷福娣本人所签。据此,靖江市法院审理认为,靖江市民政局的发证行为缺乏事实依据且违反法定程序,理应撤销,但由于离婚与身份关系紧密联系,当事人之一江洪海在起诉前已死亡,故该发证行为虽然违法,但已不具可撤销性。

  最后,法院一审判决靖江市民政局为江洪海和殷福娣办理离婚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撤销两人的离婚证。

  靖江市民政局对此判决不服,提起上诉。2010年10月8日,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靖江市民政局的上诉,维持原判。

  为什么明明认定靖江市民政局的行为违法,但又不撤销离婚证呢?负责审理此案的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媛媛法官说,此案中的一方当事人江洪海已死亡,且在死亡前已与张银办理了结婚证。如果法院判决靖江市民政局撤销江洪海与殷福娣的离婚登记,将会导致这两人原先的婚姻关系自然恢复,再婚一方的江洪海在形式上便出现两个婚姻,这与我国《婚姻法》的一夫一妻制度相违背。

  和靖江市民政局所打的官司,殷福娣看似胜诉了,但她与江洪海的离婚证不撤销,那也就意味着,她已不是江洪海法律意义上的妻子,张银才是江洪海的合法妻子。同时,也意味着殷福娣失去了继承江洪海遗产的权利。

联系方式CONTACT INFORMATION

  • 徐运真
  • 手机:19861158808
  • Q 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新城民生路659号嘉汇大厦8层22号